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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留学条件及教育三
日期:2012-06-22 10:54  点击:316

国家鉴定评估体系意味着经评估合格的教育项目的质量应与相应的国家教育标准相统一。经国家鉴定合格后,教育机构方有权颁发符合标准、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家在法律上只对通过鉴定的学校提供长期教育质量临近的保证。高等教育机构定期接受国家的鉴定评估,评估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5年。
 
  鉴定评估许可证必须连同附件一起方能生效。该附件应具有通过鉴定的各级课程(学士课程、专家课程和硕士课程)、教育级别以及毕业生的资格证明等内容的详细列表。所有高等教育机构的分支机构必须和机构本部一起同时通过国家的鉴定评估。附件中也会详细写明分支机构的名称和地址以及通过鉴定的课程清单。高等教育学院名称中的“国立”一词可以保证该学院所颁发的学历证书符合教育标准,国家予以承认。
 
  国家教育和国际合作方针的主要方向
 
  在当前的改革进程中,俄罗斯联邦希望可以保存其教育领域的根本性成就以及这个伟大 民族长期积累的传统和文化财富。俄罗斯领导人相信知社会转型时期,教育是使当前和下一代适应新型社会的关键因素。正是教育部门为新俄罗斯为之奋斗的大规模社会变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跟上教育改革的步伐我,俄罗斯联邦政府将下列方面摆在了头等位置:
 
  1. 社会、国家和经济的需要。教育是一种国家制度,根据国家的经济增长情况满足国家利益和社会期望;
 
  2. 根据民族和地区特性,满足社会不同人口和群体的教育需要;
 
  3. 社会变革和影响;
 
  4. 整体教育环境的发展趋势和进程的影响。既包括俄罗斯教育制度的传统也包括世界范围内教育环境的发展趋势、影响以及俄罗斯的应对措施。
 
  写入俄罗斯联邦《教育法》(1992年)的国策准则以及1996年1月由俄罗斯杜马批准通过的修正案清晰的显示了俄罗斯教育制度的新价值。
 
  俄罗斯联邦《教育部》特别对教育内容做出了规定,希望通过教育促进个人的自主发展,为实现处我价值条件,从而使学生获得自由表达思想和信念的权利。该项法律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希望形成俄罗斯新型教育内容并由此确定联邦、地区和学校三级原则。
 
  俄罗斯的教育制度旨在加强同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俄罗斯联邦《教育法》第57条明确指出:“教育管理职能部门应努力寻求与外国企业、公司以及组织机构建立直接联系。”
 
  俄罗斯已经正式加入创建欧洲统一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的进程。换句话说,到2010年俄罗斯国内大学的毕业证书将会得到欧洲的承认,教育质量也会在欧洲范围内得以评估。
 
  去年在德国首都柏林召开的欧洲教育部长会议通过咨文接纳俄罗斯加入博洛尼亚进程。博洛尼亚进程的目标是到2010年创建欧洲统一的高等教育认证制度,在成员国内互相承认大学文凭以及其他高等教育的普遍标准。
 
  该会议的最终公报强调现在40个国家都将参与创建统一的欧洲高等教育认证制度的行动。这些参与国几乎包括了土耳其、塞浦路斯和马耳他在内的所有西欧国家。俄罗斯通过签署该宣言也加入了博洛尼亚进程,同时也为其融入欧洲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俄罗斯参与博洛尼亚进程的行为符合俄罗斯全体师生和高校的利益。
 
  根据博洛尼亚国家集团组织的条款,参加国应当在2010年完成本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以顺应统一标准的实施。
 
  因此俄罗斯必须在大学教育中引入学士和硕士两种学位,根据欧洲的统一标准控制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开发与来自其他博洛尼亚进程成员国的欧洲大学相兼容的教育课程,并且建立统一的学生品行评估机制。经过这一系列改革以后,来自博洛尼亚进程成员国的公民可以有机会到承认自己学历的其他欧洲国家学习生活。
 
  教育机会的扩展不公受到了在校大学生的重视,也得到了希望参加研究生课程或者远程课程学习人士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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